北京市价格协会关于征集《价格诚信单位评价通则》等两项团体标准参编单位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国标委联〔2019〕1号)的文件精神,按照《北京市价格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价格诚信单位评价通则》(项目编号:T/BMPA 0001-2022)和《价格分析师能力水平评价通则》(项目编号:T/BMPA 0002-2022)符合团体标准立项条件,批准立项,并于2022年3月20日完成立项公示,此两项标准由北京市价格协会标准化委员会归口管理。
为更好地开展团体标准的制定工作,现向社会公开征集编制项目的参编单位,具体要求如下:
一、标准参编单位及起草人条件要求
1.参编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经营并在行业内有较高影响力。
2.起草人应有责任心,愿意为标准编制工作做贡献,能积极承担、合作完成标准起草组安排的各项工作。熟悉标准制修订工作流程和有相关领域工作经验者优先。
二、标准参编单位及起草人权利
3.列入参编单位名称,排序按照实际投入编制工作贡献值大小先后排序;
4.将参与标准编制工作的主要人员姓名列入标准编制人员名单(每个单位限定为2人);
5.标准参编单位、参编人员将优先享有参与本标准修订的权利。
三、标准参编单位及起草人义务
6.对标准编写过程中所涉及的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信息和数据,具有保密义务,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7.能够坚持全程参加标准起草工作会议、积极参加与标准起草相关的各类座谈会、讨论会及调研活动,按时完成标准起草工作组分配的各项工作任务;
8.能够共享本单位在相关业务标准化、规范方面所取得的优秀成果,为标准起草工作小组提供参考;
9.在标准起草过程中发表独立见解,并逐字逐句对标准提出建设性修改意见。
四、申请流程及联系方式
请有意向参与标准项目编制的单位填写《团体标准参编单位申请表》,并于2022年3月31日前将签字盖章后的申请表反馈至北京市价格协会标准化工作委员会。
联系人:王慧彩
电话:010-82283961
邮箱:bjjgxh@163.com
北京市价格协会标准化工作委员会
2022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