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家具协会关于征集《绿色设计产品评价技术规范 木家具》等8项 团体标准起草单位和起草人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家协办〔2021〕05号、中家协办〔2021〕19号文件,中国家具协会于2021年4月20日、2021年8月5日分别下达了《绿色设计产品评价技术规范 木家具》、《绿色设计产品评价技术规范 软体家具》、《家具用小径木材集成复合技术要求》、《绿色设计产品评价技术规范 金属家具》、《绿色设计产品评价技术规范 塑料家具》、《绿色设计产品评价技术规范 竹藤家具》、《绿色设计产品评价技术规范 玻璃家具》、《绿色设计产品评价技术规范 石材家具》等8项中国家具协会团体标准项目,计划于2022年10月完成制定任务。
为了更好地推动团体标准制定工作,中国家具协会质量标准委员会决定面向全国家具行业公开征集此8项团体标准的起草单位和起草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起草单位、起草人资格条件
(一)起草单位应为依法经营、业绩突出,应具有较高的社会影响力和美誉度;
(二)起草人应熟悉家具标准的相关工作,具有较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高理论水平,并能积极参与标准起草的各项工作,确保标准的适用性、有效性和先进性。
二、起草单位、起草人权利和义务
(一)在正式发布的团体标准的起草单位中列入相关单位的名称。
(二)将参与标准起草工作的主要人员姓名列入团体标准起草人名单。备注:每个单位原则上限定为列名1人。
(三)能够坚持全程参加标准起草工作会议,按时完成标准起草工作组分配的各项工作任务。
(四)按时参加与该标准起草相关的各类座谈会、讨论会、协调会及调研活动。
(五)在可以公开的前提下,向标准起草工作组提供个人相关研究成果、经典案例和数据,供起草标准参考。必要时,提供样品供验证试验。
(六)需要时,承担相关标准研讨会、审查会等的组织工作。
三、参与原则
团体标准起草单位应对所制定标准的质量及其技术内容全面负责,要求参与标准起草工作的单位应提供必要的资源并给予一定的技术支持,以确保标准制定计划项目按时完成。
四、申报要求
拟申请成为团体标准起草单位的相关单位,请填写《中国家具协会团体标准起草单位申请表》,经所在单位盖章后,于2022年10月1日前回传至质量标准委员会秘书处。
五、联系方式
(一)中国家具协会质量标准委员会秘书处
联 系 人:曲广兵、杨磊
联系电话:010-87747349、010-87766739
电子邮箱:qgb@cnfa.com.cn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9号院五栋大楼A栋2单元15层
附件:《中国家具协会团体标准起草单位申请表》
中国家具协会
2022年3月8日